欢迎光临我们的网站-{北仓门生活艺术中心官网}
北仓门文化艺术网
首页 > 产业研究 > 创意营销
 
文化创意产业园积极探索盈利之路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6-18 12:05:46  点击:3291

  文化创意产业园已经遍地开花。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网调查显示,2009年,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园还不到500个;今年一季度,全国已建成或待建的文化创意产业园超过了1万个,增速惊人。

  随着2009年《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2010年《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发布,特别是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召开,文化产业被终确立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各地随后掀起一股发展文化产业的浪潮。

  但有数据显示,只有不到10%的文化创意产业园真正盈利,超九成处于亏损、招商难局面。各地文化创意产业大跃进式发展已有泡沫之嫌。专家提醒,滥建文化创意产业园的潜在风险正在显现,文化创意产业园要积极探索盈利之路。

  区域

  应在中西部建立文化经济特区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网4月21日统计显示,目前已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共计1216个,园区分布于东、中、西部地区。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认为,“这种非均衡式的发展有其合理性,符合产业发展规律。文化创意产业园必须具备科技、人才和多元性三种要素,但并不一定每个地方都具备,东部地区经济基础好,更容易发展。但我们可以在中西部建立文化经济特区,不一定是以产业园区的形式呈现,要给予其免税等相关政策,让好的元素流向中西部地区。西部的文化创意产业园要发展,不是靠简单模仿,而是要创造好的发展环境,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投融资

  由政府主导到政府引导

  去年12月授牌的北京音乐产业基地,由北京市发改委规划资金2亿元,带动社会资本8亿元,用于基地先期建设,并计划在5年内将整个基地的投融资规模扩大到100亿元。文化创意产业园在政府引导下,吸引更多民营资本进入的模式正在形成。

  “这是一个必然趋势。”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宋慰祖向记者介绍,北京市80%的设计类文化创意产业园是政府主导型,在深圳,90%的设计类园区是政府引导、民企投资主导。政府主导型文化创意产业园缺乏专业的服务和平台,但政府前期积极引导,则能充分盘活市场,提高园区效益。

  资金

  民资应成投资主力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园投资主体多元,国资、民资、外资争相进入,但民营资本是主流。业内人士认为,这块市场蕴藏的巨大商机,将吸引更多资本介入。这一现象在浙江尤为突出,民营企业宋城集团发展文化旅游业是典型案例。宋城集团先后开发了7个主题文化旅游景点,成立了宋城艺术剧团,每年演出1000多场,观众150多万。

  中共中央党校文史教研部教授范玉刚认为,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园大多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发展”模式建设,通过政策和财政扶持推动土地、劳动力、资源、市场、配套设施等要素在园区集聚,凭着优惠政策招商建园,而不是市场力量自发驱动。可设立“文化发展基金”,建立包括贷款贴息、保费补贴、投资基金、风险投资等配套机制,引导体制内外文化资源和要素的合理流动与优化组合。政府应该努力优化环境和政策,园区的运行和发展由市场主导。

  动漫

  动漫产业园应尽快实现“自我造血”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各类动漫产业园超过70个,既包括动漫企业群、高新软件园,也包括动漫主题公园。广电总局认定的动漫产业基地达28家,包括四批共20家动画产业基地和三批共8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政府通过资金和场地的投入,支持动漫产业基地的建设。动漫产业园中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产业园占70%-80%。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动漫游戏研究中心主任邓丽丽指出,在资金上,动漫产业基地主要以政府扶持为主,真正靠园区自我营收的很少。

  “从社会效益、文化效益上来说,动漫基地建设是必要的。但目前经济上的投入产出很不平衡,这需要文化产业园发挥集聚效应,尽快让产业园拥有自己的经营模式、商业模式。必须改政府‘输血’,转为产业园自身‘造血’,这是动漫产业园生存的核心因素。”邓丽丽称。

  出版

  谨防数字出版基地变身“文化地产”

  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收入增长迅速,从2006年的213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400亿元,5年平均增幅近50%。2010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在全国形成8-10家各具特色、年产值超百亿的数字出版基地或数字出版产业园区”。

  目前我国已经建成9家数字出版基地——上海张江、重庆北部新区、浙江杭州、湖南中南、湖北华中、陕西西安、广东广州、天津空港、江苏数字出版基地。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数字出版研究所所长王飚认为,数字出版基地整体建设情况良好,但数字出版基地建设还刚刚起步,要谨防方向走偏,变成“文化地产”项目。

  “现有的9家数字出版基地中,年产值超百亿的只有3家。”王飚表示,因此数字出版基地要加强园区的管理,在政府给予必要引导前提下,让园区向差异性、多元化方向发展。可以借鉴江苏数字出版基地模式,将产业链条辐射到南京、杭州、苏州、无锡等地,形成产业网络,扩大基地产值。

  影视

  影视基地亟待加强“顶层设计”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除无锡影视城、横店影视实验区等十大影视基地外,各地已有及新修建的大中型影视基地多达数十个,加上各地小型影视基地,总数超千个,总投资超过500亿元。数据显示,千座影视城中有95%投资过亿元,但截至目前80%亏损,15%勉强温饱,只有5%可以盈利。重复建设和盈利不足,成为影视基地无法回避的“致命短板”。

  “中国的影视基地迫切需要政府参与‘顶层设计’。”中国电影资料馆副馆长饶曙光认为,顶层设计的核心在于,政府应加强对影视基地在整体布局上的指导,对数量和质量严格把关。

  “‘虚火’并不可怕,毕竟影视基地产业还处在发展初期,需要不断积聚资本和技术。希望影视基地的虚火,能够引发市场的自然调节能力,配合政府加强顶层设计,使产业走向优化整合。” 饶曙光称。商报记者 车兰兰 武雪梅

  

专家建言

陈少峰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

  “不鼓励文化企业‘候鸟式’迁徙”

  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园大多是“撮合型”,园区缺乏资源整合和上下游产业链协作,入驻企业同质化竞争严重,产业集聚度低。甚至有一些房地产企业转行做起了文化创意产业园,收入依靠物业而非企业税收,导致项目终“变味”。

  产业集聚前提是企业集聚。有一些企业为了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在各园区之间来回跑,哪给的优惠多上哪,典型的“候鸟式”迁徙,造成资金和土地双重浪费。

  文化创意产业园必须按照产业集聚规律重新规划、洗牌。政府不能给文化创意产业园过多政策优惠,应该形成激励机制,对于产业园的产值、税收综合评比,只对产生或者能够产生效益的产业园加大扶持,优胜劣汰,终建立良好的产业环境。

沈望舒 北京社科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政府要严把审批关”

  文化创意产业园数量庞大,能够盈利的却不到10%,不少园区只是空壳。因此,我们要深入调研每个园区的情况,为园区找准定位。“文化创意产业园”的概念五花八门,对于不少园区而言,“文化创意产业”只是一个说法、一个名字,有些所谓的文化创意产业园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政府用免租、返税的办法吸引企业入驻,一些投机取巧的公司趁机寻找政策漏洞,频打擦边球,这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文化产业发展。

  建立园区不是重复低端产业,而是要转变发展方式,促进文化产业升级。同时要严把文化产业园的审批手续,严格调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数量,杜绝园区建设中出现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一哄而上的现象。

皇甫晓涛 北京交通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

 

  “加强对文化产业园的认知度”

  当前我们对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定位不清晰。对于学术界和政府来说,深化对文化园区的理论认知、形成对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标准规范,比评价某一园区对于一个城市或区域发展的作用更为紧迫。 

  成功的文化创意产业园特色鲜明,其管理和运营模式不可复制,但前期它一定要具备文化产业园的相关要素,比如的人才和优质的企业。大多数文化创意产业园都处于亏损状态,原因之一是地方政府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认知不够,只有建立在充分认知和调研基础上,对园区的盈利模式有清晰认识,文化才不会成为地产的附属品,文化创意产业园才能从财政赤字中突围。

来源:文化创意产业周刊  宋媛媛/漫画

上一页:看创意决定营销效果
下一页:波司登:企业家精神成
    
产业研究
[城市文化] > 一座城的文化魅力 > 辽阳设立历史文化名城… > 历史文化名城应坚持“…
[创意营销] > 家居业的创意营销脑洞… > 玩转奥运营销:洪荒之… > 2015营销新关键词——…
[品牌故事] > 以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 > 锡企参与专项 打造无… > 企业品牌建设需要文化…
[专家视角] > 论国际视野下的创意文… > 李宜航:关于广东大力… > 陈少峰:文化产业园区…

知识产权
[版权] > 我国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 繁荣文化产业离不开著… > 江苏扶持版权作品产业…
[商标] > “滴滴绣”商标之争 苏… > 无锡知名商标达到1364… > 无锡市工商局发布商标…

 

 政府网站 | 无锡市委宣传部 无锡市文广旅游局江苏省委统战部 | 无锡市委统战部 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 | 无锡市共青团 | 梁溪区政府 |

 艺术网站 | 东方艺术网 | 雅昌艺术网 | 中国题字网 | 

 
Copyright © 2012 北仓门生活艺术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苏无锡市梁溪区北仓门37号 TEL: +86-510-8232 9999
Website:www.bcm-art.com     苏ICP备120062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