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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文化业态创新十条”文化科技企业如何获补贴?解读来了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3-13 16:28:37  点击:997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化产业的冲击和影响,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江苏省委宣传部、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联合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文化业态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文化企业深化文化科技融合,加快业态创新,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方便企业了解、掌握政策的详细内容,近日,相关部门人士接受现代快报记者专访,对每一条政策都进行了权威解读。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郑文静 胡玉梅 张瑜 徐红艳 徐岑 王天驰

政策原文

支持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支持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共性关键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创新应用,省重点研发计划、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等省级科技计划对文化科技创新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解读

今年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分为重点项目、竞争项目和后补助项目三类组织实施。

申报网址:http://210.73.128.81

2020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4类:

1.突破产业核心技术

2.培育创新型企业

3.推进产业集成创新试点

4.提升高新区发展水平

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按定向择优重大创新项目(A类)、产业创新专题项目(B类)和高新区专题项目(C类)三大类进行组织。

项目采用无偿拨款、贷款贴息、后补助三种方式支持。

查询网址:http://kxjst.jiangsu.gov.cn/

上述两个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3月19日17:3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3月20日17:30。

政策原文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大力推进符合条件的文化科技企业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当年度入库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企业以及培育期内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实际贡献企业给予省级培育资金奖励,推进入库培育的文化科技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推荐省级文化科技企业申报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省民营文化企业30强。

解读

1.入库培育奖励。推动各设区市、县(市、区)、省级以上高新区设立培育资金(以下简称“地方培育资金”),根据地方培育资金兑现情况,对于当年度入库企业地方培育资金已按每家不低于5万元(含)奖励的,省培育资金按每家5万元给予奖励。

2.培育期贡献奖励。省培育资金对处于培育期的入库企业,根据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对企业实际贡献在20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贡献5%比例给予奖励,不超过30万元。

3.认定培育奖励。省培育资金与各设区市、县(市)、省级以上高新区按照联动的原则,给予上年度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企业不低于30万元培育奖励,其中省培育资金不低于15万元,且不高于地方培育资金奖励额度。

申报网址:http://kxjst.jiangsu.gov.cn

政策原文

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鼓励文化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积极培育数字电影、网络游戏、数字音乐、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等行业经济增长点。大力推动演艺娱乐、文化旅游、文化会展、广播电视等传统行业数字化改造,促进文化数字化成果走向网络化、智能化,优先推荐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纳入和省级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

解读

中宣部文改办自2019年起建设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每年遴选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入库,省委宣传部将及时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下一步,省委宣传部将探索建立省级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此外,将发现、培育一批数字转型升级项目,认真组织项目评审,将的数字转型升级项目纳入省级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同时积极推荐申报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

政策原文

加强数字内容创作。支持文化企业利用数字技术制作生产传播舞台剧、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出版物以及网络视听作品等,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专项资金、省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省电影专资等优先予以扶持。

解读

目前,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方面的申报指南已经发布,文化旅游方面的申报指南也将于近期发布。

根据新发布的《2020年度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扶持范围包括内容生产精品项目、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产业升级引领项目、实体书店项目和其他产业发展创新项目,特别提到在同等条件下,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类内容生产精品、融媒体建设项目和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的印刷包装类项目等优先给予扶持。

根据新发布的《2020年度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扶持范围包括精品创作生产项目、智慧广电建设项目、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具有成长性、创新性、引领性、示范性的项目。

根据《2019年度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和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扶持范围包括文旅融合建设类重大项目、文旅融合贷款贴息类重点项目、产业融合新业态类示范项目和文旅产业平台类品牌项目。

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制管理,由项目单位按照要求自主申报,市县审核推荐,省级择优选取,一般采取奖励、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申报专项资金必须符合申报指南的申报主体要求、申报项目要求和申报材料要求,按照申报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政策原文

扩大数字文化消费。总结推广南京、苏州等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经验,鼓励发放文化惠民卡。探索举办数字文化消费季等活动,鼓励发放数字文化消费券,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给予重点支持。加快培育“互联网+文化”消费模式,鼓励引导旅游景区、博物馆、主题公园等增加数字化、体验式消费项目。

解读

目前,江苏有南京、苏州2个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南京市采取直接补贴消费者、积分奖励补贴、绩效奖励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方式,将财政文化消费专项资金补贴给文化市场的供给端和消费端;苏州市依托苏州市民卡,打造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实现文化消费财政补贴的精准投放和文化消费数据的实时采集。下一步,江苏将进一步推广南京、苏州试点经验,根据有关部署,及时启动批文化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加快出台省级文化旅游消费相关政策措施。

政策原文

推动文化领域实施“双创”战略。鼓励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和省级文化科技产业园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减免入驻企业房租,对疫情防控期间减免在孵企业租金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列入省级年度绩效奖补范围的,在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支持文化类众创空间申请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对已获得科技部门备案的省级文化类众创空间,申报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时可酌情给予加分。

解读

省科技厅面向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孵化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孵化器进行奖补。省级奖补资金由省科技厅根据孵化器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分配给各设区市,并由各设区市具体分配给孵化器。

在资金分配过程中,各设区市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在孵企业减免租金的孵化器,在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支持。

政策原文

加快新型业态成果转化。支持文化科技企业积极参与“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南京)文化科技融合交易博览会等品牌赛展活动,在作品征集、展位补贴、招商招展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成果孵化转化。依托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等,打造文化科技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推介、交易省级平台。

解读

近年来,江苏大力培育重点文化展会、赛事,重点推动新型文化业态孵化落地。依据“文化业态创新十条”政策,今年将在经费补贴、展会服务等方面加大对重点赛事、展览的扶持力度,特别是鼓励引导文化科技类企业积极参与。

政策原文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用好企业“苏科贷”、省级文化金融服务中心、省级文化金融特色机构等融资平台,重点解决文化科技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科技企业纳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融资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化科技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2020年省内相关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新增贷款规模不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专项资金和省级电影专资对符合条件的文化科技企业优先给予贷款贴息扶持。

解读

“苏科贷”常年受理,随时备案。支持对象是江苏省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备选企业库库内企业。企业需在江苏省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备选企业库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企业信息数据,由地方科技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即纳入“苏科贷”支持范围。为全力保障企业复工,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银保监局江苏监管局等部门,在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设了“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融资绿色通道”,直接对接各有关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转贷服务公司(基金)等金融从业机构,为我省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流动性困难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该绿色通道自2月20日起运营6个月。

政策原文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认真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和国产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更多文化类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对重大题材出版、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网络视听等权限范围内的各类政务办理时限适当压缩。免费向全省中小文化企业开放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平台。

解读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证照分离”即只要到工商部门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平台由省科技厅牵头实施,把各类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并加以利用,实现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配置,重点建设科技创新资源池、线上服务云平台、线下服务共同体及资源开放新机制,打通科技资源统筹“一公里”和科技资源服务“一公里”。

政策原文

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将各地深化文化科技融合、推动文化业态创新情况纳入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考核范围,鼓励各市出台配套政策和考核办法。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会同财政、新闻出版、电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加大对政策落地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解读

去年,《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出台,提出建立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对考核的地区予以奖励。省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把文化业态创新作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指标之一,细化完善考核办法,对于各市配套出台鼓励文化业态创新相关政策的,在考核中给予适当倾斜。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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